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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放电容量试验”的通知

2021-12-31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124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承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放电容量试验”(项目编号:CNCA-21-18)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依据标准

样品名称:锂离子单体蓄电池

检测项目:室温放电容量

依据标准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备注:本次能力验证计划采用样品容量不大于30Ah

二、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已具备以上标准及参数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

三、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写附件《能力验证报名表》发送至stiee-pt@seari.com.cn进行报名。

同时请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将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该项目相关页即可)扫描件发送至 stiee-pt@seari.com.cn

能力验证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对于自愿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本单位收到报名表后将出具《收费通知》。请于2021531日前依据《收费通知》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stiee-pt@seari.com.cn。账户信息如下:

 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号:215080082110001

其他要求

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督促其进行整改和验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子庠 021-62574990-121,13621713013(微信同号)

             艾     021-62574990-526,15800711046(微信同号)

 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

 编:200063

电子邮箱:stiee-pt@seari.com.cn

附件:《能力验证报名表》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